2023/5/23
2023年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结束,第二批认定正在进行中。宣城市五个赋能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下面就来具体看看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和第二批认定时间,宣城市有想要申报高企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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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7大流程
(一)企业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
(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1、认定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简称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2、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五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注:(企业自选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A.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B.承担认定工作当年具备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人员占职工全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组成专家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合规性审查
审查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
2、独立评价
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主要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
3、综合评价
在各评审专家独立评价的基础上,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专家库及专家选取办法
(1)认定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实行专家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备选专家应不少于评审专家的3倍;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相关职业资格;
(3)认定机构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指定1名技术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 ,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五、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七)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二、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2023年全省高企认定分三批组织评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会审材料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前(第一批)、6月30日前(第二批)、8月30日前(第三批)统一将拟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草本(胶装)一份,以及与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自行确定本区域申报截止时间,并通知辖区内企业。
(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会审,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上报。同时,各推荐企业按会审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及时在国网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提交国网系统具体截止时间是:第一批:5月15日;第二批:7月15日;第三批:9月15日。
三、宣城市实施“五个赋能”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1、政策赋能。强化涉企政策引导,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技术交易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标。落实上年度高企所得税减免4.92亿元、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34.3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41%、78.55%。
2、项目赋能。出台《宣城市科技计划实施方案》,设立企业研发专项,建好用好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宣城子基金,集聚市直部门、县(市、区)力量,合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财政按照项目研发总投入额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100万元。
3、平台赋能。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组建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平台,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力争2023年宣城市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50%以上。
4、人才赋能。深入实施“宛陵聚才”行动,大力招引高层次人才、高科技企业来宣创新创业,常态化征集、凝练企业技术需求,案例化汇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有组织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3月,宣城市精准开展产学研对接200余项目,为企业匹配“科技副总”21人。
5、服务赋能。在全省率先编制《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指南》,“一对一”服务,“面对面”帮扶,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报备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标尽报”。1-3月,宣城市登记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40家,是去年同期的3.1倍。
关于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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