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合肥市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和申报时间规则

2023/5/25

开始申请!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2023年第一批合肥市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和申报时间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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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整理如下,请参考!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信息)

3.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企业可登录“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平台等,线上下载电子版信用报告,也可通过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线下查询、打印信用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二、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6.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7.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8.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非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

9.2021年、2022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10.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1.已授权的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2.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自我说明

13.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第一批合肥市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要求整理如下:

一、评价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广泛宣传《实施细则》,积极动员企业参与评价,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6月14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及佐证材料,1份)、县区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