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开展创意文化产业链2021年第一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2/4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2021年第一批企业认定工作并同步开展创意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创意文化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业务。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法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47号)规定,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建立文件夹)。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

3.申报企业须同时填写《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人数统计表》(附件3),提供电子版。

三、相关要求

1.重点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人才政策兑现的重要环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认真做好企业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核验。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于2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链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合肥市创意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人数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市文旅局产业发展处。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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