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第三批机器人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机器人板挂牌的通知

2021/2/3

为推动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设机器人产业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金函〔2018〕557号)精神,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第三批机器人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机器人板申报挂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挂牌企业范围

从事研发、本体生产、系统集成、关键零部件生产、检验检测等机器人企业。

二、申请挂牌条件

(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二)依法设立且存续期满两年,最近一年(2020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 净资产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 主导产品或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且与机器人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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