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3
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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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上报。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1月28日8:00,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7:30(考虑归口业务处室审核以及退回修改、公示时间,需将截止时间适当提前),合肥市科技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公示、推荐。
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需根据省科技厅成果处明确的注意事项进行填报(见附件3)。
二、信用核查及承诺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申报单位需科研及社会信用良好,各单位申报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开展信用自查,确保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主持人均不存在信用问题,并填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作为申报书内容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1.申请单位在线申报后,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一式一份,签章后,2021年3月3日之前报送至蜀山区科技局。
蜀山区科技局地址: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口民生大厦1309室;联系人:张得志 电话:65121130,邮箱ssqkjj@126.com。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需行文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版2份,资配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于3月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按本通知下文的领域分类报送),逾期视为放弃。
3. 申报项目通过省厅评审并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重新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3:2021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申报推荐注意事项(省科技厅成果处要求)
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旨在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不包括企业研发的科技成果)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工程化研发、熟化后,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本项目聚焦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区别于传统科技攻关项目的在于不是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一、申报条件
1. 成果来源:省内外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已经取得的科技成果(注:不包括企业研发的科技成果),且权属明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 成果领域: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性能材料、生物医药、育种、农业机械等领域,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需要进一步熟化的科技成果。
3. 申报主体:该专项须由企业牵头,联合拥有成果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申报。
4. 技术合同:必备条件,企业须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月27日,与成果拥有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围绕该科技成果,已签订技术作价投资、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3类技术合同,且技术合同应明确成果的市场价值。
5. 绩效目标:本项目须围绕现有的科技成果,继续开展该成果的工程化研发(中试、熟化等),以实现该成果形成相关产品或技术、工艺、方法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
⑴销售收入:必填指标,为项目执行期内(3年),累计取得的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的5倍。(例:项目立项后,省、市财政资金分别支持300万元,则新增销售收入最少不得低于3000万元)
⑵新成果形态:必填指标,即原先的成果经过项目支持后,形成的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或新装置的项数。
⑶相关指标:包括其他经济效益指标(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带动企业研发投入、拉动产业投资、建成中试生产线)、知识产权。其中,其他经济效益指标必填,知识产权指标选填。
⑷其他指标:本项目绩效指标应聚焦经济效益指标,实现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壮大的贡献,不建议填写如发表论文、培养人才、建立研发平台、争取国家计划项目、带动就业等指标。
注:申报书中所有列出的项目绩效指标和其他指标,立项后签订任务书,这些指标均不得删减,只能上调和增加指标!
二、企业条件
1. 研发投入:2019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
2. 社保税收:2020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0年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2018、2019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补助项目、绩效奖励类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支持方式
1. 支持强度:2021年度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省级按照300万元/项给予支持,拟支持10项左右。
2. 省市配套:申报书里,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不高于20%。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但可不受立项后资金上浮影响。
3. 推荐名额:本次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但请各市科技局把好关口,不满足条件的不予推荐。
其他有关事项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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