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9
一、申报对象
已在高新区科技局完成备案,2020年12月31日前已举办的创新论坛和交流活动。
(一)第一类。在合肥发起、组织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论坛、创新创业论坛和人才峰会,范围包括: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展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我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全国性行业年会等。
(二)第二类。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协会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领域内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等。
说明:企业营销性论坛交流活动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第一类主讲人应为《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参见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60.173.202.219:8001/ylz_info_gccrc/web/index.html)中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第二类主讲人应为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及以上人才。
(三)会议日程原则上不少于2天。第一类还应有3名以上国内外顶尖人才参加,或者一年内邀请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肥讲座。
三、申报材料
1.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2.活动方案及活动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主讲人身份证明材料(职称职务、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5.经费决算表、支出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6.主办单位出具的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经费的60%支持额度的承诺函。(补助金额需扣除主办单位已经获得其他各级政府补助金额,承诺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资金退回)。
四、资助范围
第一类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第二类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需扣除申报单位已经获得的其他各级政府补助。可资助的会议费用包括住宿费、会场费、专家邀请费、餐费、会议材料费、车辆租赁费、工作人员费用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stmis.hfkczx.com),选择申报用户登录,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后,选择项目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可在门户首页点击“操作说明”,下载系统使用指南指导填报);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说明: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反馈至“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运维群”,有专业人员提供在线技术支持。
(二)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后,在系统中导出全部申报材装订成册,于2021年2月26日(逾期不候,责任自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高新区科技局科技服务处。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一式2份胶装成册,各证明材料彩页隔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骑缝章,不分正副本。报送地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024办公室。
合肥市创新论坛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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