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高新区“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1/2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年复工复产工作,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肥过春节,支持企业发展,让外来务工人员在肥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更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11号),现就相关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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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稳岗位”计划(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

1、政策内容:给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鼓励中小微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实行“免申即享”,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

2、申报流程:由合肥市人社局和相关市直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发放,无需企业申请,春节前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二、开展“送红包”行动(留肥工作红包)

1、政策内容:为在肥外省务工人员发放“留肥工作红包”。针对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省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省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在肥外省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他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2、申报时间:“留肥工作红包” 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分两个阶段发放,每阶段拨付500元/人:

第一阶段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1日17:30截止;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第二阶段申报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17:30截止;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予受理。

3、申报对象:非安徽省户籍,目前正在合肥市参保缴费,春节期间一直留在合肥的务工人员。(申报企业的注册地需为高新区,税收和社保需在合肥市缴纳)

4、申报流程:

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由企业统一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区人事劳动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5、申报材料:

第一阶段:

①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模板)(附件2);

②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③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附件4);

④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附件5);

⑤申报单位账户信息表(附件6);

⑥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和纳税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⑦留肥员工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以文件夹形式现场拷贝,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包括:附件3(word格式)、附件4(excel格式)、附件6(excel格式)、本阶段①-⑦所有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予受理)

①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附件3);

②申请人2月17日和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注:申请人请及时保存截图,过期无效)。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以文件夹形式现场拷贝,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包括:附件3(word格式)、本阶段①-②申报表格及截图材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6、其他说明事项:

①企业注册地、纳税地、社保缴纳地不一致时,企业以注册地为准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企业纳税和缴纳社保(社保为全口径,缴纳单险人员不受理)必须在合肥市内,缴纳的是省社保或在省里纳税的企业不能申报。

②注册地为高新区,且单独纳税和缴纳社保的企业分公司可作为单独主体进行申报;未单独纳税或缴纳社保的分公司由集团总公司向集团总公司注册地人社部门统一申报,集团总公司纳税和缴纳社保必须在合肥市内。

③企业申报的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且处于在缴状态(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参保单位申请)

④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企业可以安排申报人员培训、工作、调休,但需确保在春节期间申报人员不能离开合肥,否则不能申报,如已发放第一阶段补贴,将予以追回。

⑤第二阶段需提交的行程卡记录因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只显示申请前14天行程记录,故申报企业务必通知所有申报人员按时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提交行程卡记录申请并截图留存,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2月17日当天和2月27日当天(必须为2月17日、2月27日当日登录、提交并截图,否则不予受理,并需退回第一阶段已发放的资金)。

⑥所有申报表格、材料上需经办人、法人代表签字部分均不得以打印代替。

⑦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要结合模板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相关稳岗留工措施、疫情防控措施和企业自己的稳岗留工津补贴方案。

⑧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高新区文曲路创新产业园C1栋2楼(高新科技人才市场2楼)

三、开展“送保障”行动

鼓励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大力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四、开展“共享用工”行动

1、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合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鼓励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送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2、申报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申报对象: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双方企业需签订共享用工协议,并提前报输入地企业所属地人社部门备案)

4、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区人事劳动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5、申报材料:

①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

②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③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

④双方签订的共享用工协议。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以文件夹形式现场拷贝,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包括:附件7(word格式)、附件(8excel格式)、①-④所有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6、其他说明事项:

①余缺调剂人员不含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见习(实习)人员。

②余缺调剂人员春节期间在输入企业需正常在岗从事生产。

③共享用工协议需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且提前向输入企业所属地人社部门报备。

④补贴申报部门为输入地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

⑤所有申报表格、材料上需经办人、法人代表签字部分均不得以打印代替。

⑥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将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