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开展2021年度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2021/1/21

按照“高质量、新模式、原生态、高效益”的原则,围绕《推进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2020年度培育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得到了政府和市场、游客和经营者的认可,改变了农家乐发展模式和经营理念,增强了农家乐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进一步加强我市2021年度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文旅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作,要继续遴选一批有意愿和具有转型升级良好条件的农家乐加入转型升级试点示范队伍,对标施标开展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作。
二、补齐特色短板
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作必须坚守生态绿色发展底线,按照市场、游客需求,创新“一家一品”,突出乡村“农”的符号,支持以农民、村集体为主体,社会资本相融合的农家乐多种经营形式。试点农家乐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挖掘民俗文化、传统建筑、农耕器具、民间技艺、手工制作、风俗礼仪、风土人情,以活态化方式进行传承和创新,转化成为农家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要通过主题开发、节庆活动、文化展示、网络营销、互动体验等形式,做到既产生效益又传承传统文化,打造全新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强化政策保障
要加强各级政策对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作的保障,市级将继续在文旅产业政策范围内持续推进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培育工作,各县(市)区要将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当地政策奖励范围予以支持。对于当年验收合格未达到本年度政策奖补的农家乐,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申报当年度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验收,验收合格符合奖补条件的兑现奖励,验收合格单位仅享受一次政策奖补。
四、规范培育工作

2021年,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验收工作将继续延续2020年相关验收程序,各级文旅部门要组织试点农家乐认真学习《关于推进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意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乡村旅游业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指导帮扶试点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农家乐要安排专人负责转型升级期间各类资料整理收集归档工作,验收资料收集起始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止,时间为一年期。各地要抓紧遴选第二批试点示范培育单位,2021年农家乐转型升级试点示范验收工作继续采取无名额限制申报方式,验收结果依然采取分数排名制,对验收分数进入前列的予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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