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3/11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建发局的部门政策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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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

(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建发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3月20日,3月20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3月20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建发局1301办公室对应经办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款

(一)建筑质量奖

1.管理创新奖。①对设计企业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2亿元(含)-5亿元、5亿元以上(含)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择优给予奖励;②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以联合体、总承包等方式承接单项合同额5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择优给予奖励;③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程中推广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市级专家评审的,择优给予奖励(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企业承接高新区财政性投资项目不享受该条款)。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建发局1301办公室

2战略协同奖。对2020年新开工的合同造价分别达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以上且由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建筑业企业承建的项目,分别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高新区直属企业(建设单位)不予奖励。分期分批建设项目,仅奖励一次。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资质升级奖:①对2020年度新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企业、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企业、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②对2020年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具有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将总部迁入高新区,且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变更到高新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分别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4.争先创优奖:对园区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黄山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以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五、资格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申报资格否决:

(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当年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企业承建的高新区项目因质量安全、农民工维权等问题当年受到行政处罚的,该企业不享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