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5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商务部分)》(合商法〔2020〕3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合肥市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合商运〔2019〕161号),以下简称《合商运〔2019〕161号》的要求,现开始组织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电子商务)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的事后奖补项目为《实施细则》第103条“鼓励电子商务规模发展”和《实施细则》第118条“支持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中“引进电商总部型企业”项目。
1.第103条“鼓励电子商务规模发展”: 对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25万元、3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合商法〔2020〕37号文件内容)
2.第118条“支持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中“引进电商总部型企业”: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在肥注册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配送中心,对新引进的电商总部型企业,年网上零售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本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合商运〔2019〕161号》文件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电子商务)事后奖补项目政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须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胶印成册,加盖骑缝章,要求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需单独提供一份审计报告原件)、申报材料电子版(相关证照、合同、发票等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在规定时间一次性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上述两项政策资金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申报主体按照《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合商运〔2019〕161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符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须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同级统计部门意见后,出具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限上企业的确认材料(含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是否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2020年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合肥市奖补政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附件3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序号 |
填报信息项名称 |
填报说明 |
是否必填 |
填报内容 |
1 |
项目支持年度 |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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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单位)名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名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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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类别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其他组织机构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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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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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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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税务登记证号 |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
企业必填 |
|
7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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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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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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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项资金名称 |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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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报项目名称 |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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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建设地点 |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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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所属产业 |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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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报审级次 |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市)区(或开发区)。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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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合作单位 |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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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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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项目申请金额 (万元) |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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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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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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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贷款卡号 |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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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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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项目贷款银行 |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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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简述 |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多300字)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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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备注 |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最多100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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