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长丰县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业发展优秀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3

按照《关于印发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8〕27号)及《关于印发<长丰县工业发展优秀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经信[2019]131号)等要求,现开展2020年工业发展优秀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2021年1月11日—22日。

二、申报内容及材料要求

1.新增规上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当年度新增为长丰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申请表、12月份产品产量报表(B204-1表)、营业执照等。

2.工业企业上台阶

申报条件:当年实现产值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对产值达亿元以上的,当年度产值每增加1亿元,给予1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请表、12月份产品产量报表(B204-1表)、营业执照等。

3.制造业三十强企业

申报条件:当年度产值亿元以上、税收3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申请表、12月份产品产量报表(B204-1表)、营业执照等,企业年度完税证明。

4.A、B类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当年度缴纳税收A类企业300万元以上、B类企业税收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申请表、12月份产品产量报表(B204-1表)、近2年来企业完税证明、土地证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认真初审、严格把关,于2021年元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分类后统一报县经信局(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的,申报材料请分开装订),此次相关评选活动以企业申报为准,逾期未申报,不予评选。

合肥市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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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业发展优秀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长丰县经信局:

×××××公司(企业名称)谨就长丰县工业发展优秀企业申报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如有隐瞒或虚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同意经信对外公开本单位的违规信息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长丰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2:

2020年长丰县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申报奖项及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开户行

与账号

 

验证材料1、营业执照;2、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签章):

年   月   日  

 

 

 

统计局意见:

 

年   月   日

 

 

 

经信局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