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4/26

根据滁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滁州市科学技术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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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滁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部署要求,坚持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并进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重点内容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纳入各级“十四五”科技专项规划。落实“四个不摘”,在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分类做好统筹衔接,及时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监测,落实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二)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批”活动等,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大力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稳岗拓岗跟进就业服务。

(三)推进乡村振兴创新载体建设。发挥创新载体培育孵化新动能的优势,持续推进安徽滁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徽小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天长、明光两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形成食品(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育种、水产养殖、现代园艺、休闲农业集聚地,推动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2021年支持来安、琅琊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四)引导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健全和完善市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机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措施。探索拓宽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创新法人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和具体政策和举措。各县(市、区)应成立县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具体指导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和协调特派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1年计划选派1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全年开展技术服务培训1000余人(次)。

(五)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项目。各县(市、区)科技局要主动开展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培育,聚焦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科技需求,支持本地具备法人资质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成果的熟化和示范推广,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村(含脱贫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计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5项,资金100万元。

(六)着力培育科技致富带头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努力培育一批依靠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通直播的能人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通过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最大限度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有效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

三、强化工作举措

(一)全面细化分解任务。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限期落实。

(二)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开展现场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抓落实的主体作用,对上级督查和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研判,采取过硬举措,及时予以解决。

(三)纳入年度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创新意识强完成任务突出的县(市、区)科技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予以问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统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强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面为主,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挖掘报送科技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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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属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建设

拟派科技特派员人数(人)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个)

计划实用技术普及培训(人、次)

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拟安排乡村振兴项目(项)

拟安排资金数(万元)

省级

市级

县级

小计

现有数

拟申
报数

现有数

拟申报数

省级

市级

县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小计

1

琅琊区

 

5

3

8

4

1

100

 

1

1

 

 

15

 

 

15

2

南谯区

 

5

3

8

3

1

100

 

 

1

 

 

15

 

 

15

3

天长市

 

10

4

14

3

1

150

1

 

1

 

 

15

 

 

15

4

定远县

15

10

12

37

3

1

200

1

 

1

1

1

25

20

10 

55

5

凤阳县

 

10

10

20

3

1

200

1

 

1

1

1 

15

20

10 

45

6

明光市

 

10

5

15

2

1

200

1

 

1

1

1 

15

20

10 

45

7

全椒县

 

5

4

9

3

1

200

 

 

1

1

1 

15

20

10 

45

8

来安县

 

10

5

15

3

1

200

 

1

1

1

1 

15

20

10 

45

合计

15

65

46

126

24

8

1350

4

2

8

5

5 

130

100

50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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