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山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的通知

2021/5/21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各类机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传承、传播的积极作用。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在各区县文旅体局和相关单位论证、公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经实地考察、公示、局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现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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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黄山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