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马鞍山市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4/6

现将《2020年马鞍山市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项目 申报操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根据《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若干规定》《马鞍山市促 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党办〔2020〕26号),制定本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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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方式和项目类型

(一)申报方式。按年度一次性申报。

(二)项目类型。分建设类、非建设类两类项目。

1. 建设类项目:指项目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作为奖补备 选的项目。

2. 非建设类项目:指根据各级政府或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的 认定文件或颁发的证书等,即可兑付的项目。

二、操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须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1)、《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并打印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的诚信记录信息截图,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县区、开发园区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凡申报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 须提供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中上传生产 经营信息截图。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诚信记录信息截图、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截图与其他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 章,一式三份。“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所申 报项目若为建设类项目,则该项目必须在2020年开始建设,且于2021年3月底前建设完成。

(二)县区初审(指南印发后15天内完成,指南中有明确 规定时间的除外,下同)。县区、开发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申报 对象和条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严重失信单位、项目是否实施完 成等。对于初审通过的项目,县区、开发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同级 财政部门通过电子政务统一平台行文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0 正式文件后附《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一式 三份)纸质材料随文同步报送。对于申报主体严重失信的,或申 报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但未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 溯信息截图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政策扶持。若某一政策项 目在《马鞍山市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党办〔2020] 26号)中有奖补数量限制的,则各县区(开发园区)需按照择 优原则上报该项目,且上报数均不得超过限制数。

(三) 市级审验。市农业农村局分类组建专家评审验收组, 会同市财政局对县区(开发园区)两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验 收(建设类项目验收合格后,需评比打分,择优扶持),并按10% 比例抽核项目主体诚信情况,最终形成市级评验结果。建设类项 目根据行业特点适时进行现场验收和评比打分;非建设类项目对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赴现场核验。

(四)会议研究。市级评验结果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 究,通过后致函市财政局复核。

(五)财政复核。市财政局对评验结果进行合规性复核、重复性筛查、税收贡献对比、亩均效益定级评价和产业集群(基地) 考核结果运用,并复函。

(六)公开公示。收到市财政局复函后,市农业农村局对拟 奖补项目及资金情况进行挂网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提请兑现。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提 请兑现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八)县区拨付。收到市级财政拨付的奖补资金后,各县区、 开发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15个工 作日内,将奖补资金足额拨付至各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审验、兑现流程图》见附件

三、申报、评审和资料要求(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 虚作假以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申报主体,3年内不 得申报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 处。因申报主体自身原因导致单位名称、身份证号、银行账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信息错误而影响申报、初审、评验、兑现 等工作的,后果自负。
(二)所有项目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较规范。
(三)对于严重失信申报主体,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四)建设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占总投资比例不高于30%0
(五)县区(开发园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负 初审责任,对不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直接否决。市级审验部门对 申报项目负审验责任。
(六)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扶持政策条件时,按 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七)市、县(区、开发园)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项 目的跟踪服务与督促调度,做好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确保 项目实施工作有序推进。
(八)农业产学研合作等项目前期已制定实施办法或操作指 南等文件的,按其规定执行。
(九)2020年市级产业政策项目兑现工作:除按以往模式行 文并纸质报送外,另按市里统一要求,须在“惠企通”服务平台 上实行线上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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