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1/4/27

为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1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原则上应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

3、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4、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

二、工作安排

1、前期征集。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5月6日前,根据前期摸排的《拟申报省科技奖项目情况表》,汇总《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征集表》,经区县政府、管委会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先报表格word版,纸质版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2、提名公示。所有申报项目须在申报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转发文件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单位公示情况需提交市科技局备查。

3、网上填报。被提名项目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请于6月4日中午12:00前完成网上填报。

4、材料上报。提名材料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的版本,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具体要求见转发文件)。各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1份、单位提名需求征集表1份、纸质提名书原件各2份)报市科技局创新科。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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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1〕156号)

      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