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8/21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是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工信厅联节函〔2020〕188号文规定的行业和领域,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进行推荐。

    二是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开展初审、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并请于2020年8月2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以及《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经信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科)、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经信局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