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池州市本级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情况公示

2021/1/28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使用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号)精神,现将市本级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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