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12/15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0〕387号)转发你们,并对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面上攻关类项目,有关重点专项(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科技援藏专项以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有关科研机构定向申报项目。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应于12月28日17:00前将正式行文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审核后直接推荐。

2、有关重点专项(生态环境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人口健康专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应于12月22日17:00前将正式行文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若推荐项目超过限额指标,市科技局遴选后择优推荐。

3、各地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读省申报通知,深挖项目资源,积极帮助企业遴选项目、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做好项目初审,尤其是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指南”做好项目内容、关键支撑要件和承担单位资质、主持人资质审查,认真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切实提高申报成功率。

特此通知。

阜阳市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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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指标

序号

项目推荐单位

面上攻关类项目

重点专项类项目

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

生态环境专项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

人口健康专项

科技强警专项

标准化专项

科技援藏专项

30万元/

10万元/

1

颍州区

——

1

全市限额2项(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

全市限额2项。

全市限额2项。

全市限额1项。

全市限额1项。

不限额(由省公安厅负责推荐)。

不限额(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

不限额。

2

颍东区

1

1

3

颍泉区

1

1

4

临泉县

1

1

5

太和县

1

1

6

阜南县

1

1

7

颍上县

1

1

8

界首市

1

1

9

阜阳经开区

1

——

10

阜合现代产业园区

1

——

11

有关科研机构

1

——

1

1

1

——

——

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县(市)

1

省级高新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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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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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创新型县(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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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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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县(市)推荐指标纳入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归口推荐,并定向用于相关区域内企业申报;

2. 有关科研机构为2019 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或超过500 万元的5家科研机构,分别为阜阳市农业科学院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阜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阜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3. 生态环境专项、科技强警专项、标准化专项分别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