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文件要求,经过园区自主申报、含山县人民政府推荐,马鞍山市人社局、马鞍山市财政局、马鞍山市发改委、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现拟认定含山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安徽省返乡农民创业示范园(马鞍山市)。现予以公示如下:
安徽省返乡农民创业示范园(马鞍山市)
含山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
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联系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马鞍山政策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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