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宿州市阿尔法数字科技产业园等5家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公示

2021/1/4

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4号)规定,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评审工作,经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局等组织实地查验和专家评审,拟认定“宿州市阿尔法数字科技产业园、灵璧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砀山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泗县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宿州市就业创业园”为我市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元月7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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