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11/2

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0]3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等工作。


2.各申报机构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系统将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3. 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1月13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


4.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照标准和要求,对报送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填报单位开展信用核查,于11月18日(星期三)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各申报机构打印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市科技局窗口,邮编2360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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