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亳州市春节期间非亳籍员工稳岗留亳工作奖补资金业务办理指南通知

2021/2/23

(一)申报条件

春节期间(211日至17日)留亳工作的非亳籍员工(身份证号码归属地为亳州市以外的人员),所在企业为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且为非亳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非亳籍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该项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三)申报时限

220日至226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亳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非亳籍员工稳岗留亳工作奖补资金申请表;

2.2021年春节期间企业非亳籍留亳工作员工花名册;

3.春节期间非亳籍留亳工作员工有效出勤记录(4天以上);

4.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春节期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五)申报流程

政策申报主体为企业,由员工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财政部门,由人社部门将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员工社保卡。

(六)相关说明

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在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被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同时,将该企业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3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支持资金。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条款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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