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3
(一)申报条件
春节期间(2月11日至17日)留亳工作的非亳籍员工(身份证号码归属地为亳州市以外的人员),所在企业为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且为非亳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非亳籍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该项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三)申报时限
2月20日至2月26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亳州市2021年春节期间非亳籍员工稳岗留亳工作奖补资金申请表;
2.2021年春节期间企业非亳籍留亳工作员工花名册;
3.春节期间非亳籍留亳工作员工有效出勤记录(4天以上);
4.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春节期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五)申报流程
政策申报主体为企业,由员工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财政部门,由人社部门将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员工社保卡。
(六)相关说明
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在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被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同时,将该企业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黑名单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支持资金。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条款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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