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2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决策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57号)明确的条件。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各县(市)政府负责组织申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对照申报条件开展自评,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择优进行申报。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把关,对各县(市)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和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完成初审后统一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上报。
(二)申报数量。坚持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原则上每个县(市)仅限申报1个集群(基地),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基础较好的农业主产区县(市)可增加1个。
(三)申报时间。各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核实并认真研究后,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书面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并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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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安徽省XX县XXX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方案
申报单位: XX县(市)人民政府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时间: 2021年 X月X日
目 录(本处略)
正 文
一、基本情况
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的名称、产业类别、产值规模和占比、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区位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营商环境等。
二、产业特色
特色资源、产业基础、产业集聚、市场潜力、发展前景等,产业领域内现有重点企业概况及获得资质、重点产品、产业链建设等情况。
三、技术水平
产业领域内各类创新中心、研发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核心工艺方法运用,专利授予、自主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发展目标
2021—2023年特色产业集聚(基地)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及分年度的投资、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在建省外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税收、土地利用等量化目标等。
五、重大项目安排
重大项目情况简介,包括投资主体、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
六、综合效益
特色产业集群(基地)三年建设期满后,在产业、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示范作用,对县域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创新、就业等方面所产生的预期带动效益。
七、推进举措及保障措施
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所在地政府、产业园区以及相关企业就实现该集群(基地)上述目标所采取的务实有效的推进举措,包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双招双引”、扶持重点企业、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开放合作、强化要素保障等内容。
八、相关附件
建立工作机制的证明材料、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含规划、支持政策等)、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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