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9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要经过什么步骤?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有没有变化?淮北市对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市级评审推荐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任何疑问的,拨打15855199550免费咨询。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申报截止日前满足成立满365天即可。
二、拥有知识产权
1、没有知识产权不能申报高企
2、知识产权权属人为申请企业;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且其有效期需覆盖整个高企有效期
4、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 书+缴费收据),受让、受赠、并购获得 的知识产权,需提供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注意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与主要产品的关联性。
5、知识产权能够在相应的官网查询到有权。特别注意年费缴纳情况。
6、知识产权分为Ⅰ类和Ⅱ类。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三、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属于八大领域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 、资源与环境、生物与新医药 、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四、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10%
1、职工总数指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2、人员总数与纳税申报表上的人员尽量一致,个税系统人数与花名册尽量一致
3、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4、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全年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6、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全年月平均数。科技人员÷职工总数≥10%
五、研发费用占比(根据近一年销售收入,确定三年的研发费占比)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60%以上
1、高新技术产品的判定产品(服务)核心支撑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领域
2、高品收入占上年度(2020年)总收入的60%以上;(产品收入+技术收入)
3、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超过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50%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Tips:总收入=收入总额(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不征税收入
七、创新能力的评价
高企认定按照打分制,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30分、组织管理水平2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总计100分。5位专家评审的综合得分>70分,高企予以认定通过。
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与材料: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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