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1
合肥企业50强排序发布工作已连续开展十二年,对提升合肥企业知名度和地区经济影响力,展示企业风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具有积极意义。
日前,2021合肥企业50强暨制造业企业30强、服务业企业20强、建筑业企业20强、农业企业20强、行业领军企业10强的申报排序工作已经启动,截止时间为5月25日。申报排序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合肥市政策项目申报免费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申报资格:
(一)2021合肥企业50强申报资格
凡在合肥辖区内注册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可以申报。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我市自然人或法人、 主要业务在我市的企业可以申报。
属于我市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如在合肥的母公司已申报,其在合肥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不可申报。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的各类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企业(综合类)50强排序。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的制造业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制造业企业30强排序。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人民币的服务业企业, 可申报 2021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排序。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的建筑业企业, 可申报2021合肥建筑业企业20强排序。
2021合肥农业企业20强分为三类进行申报排序:农业加工企业10户,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可申报;农业流通企业5户,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可申报;农业生产企业5户,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的可申报。
2020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位列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或实力的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行业领军企业10强排序。
(二)2021安徽企业100强申报资格
凡在安徽辖区内注册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不包括在皖外资、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烟草公司),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我省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我省的企业可以申报。
属于我省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母公司已申报,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不可申报。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的各类企业,可申报安徽企业综合类100强排序。
为鼓励更多企业申报,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和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不设营业收入门槛。有意申报的企业可参考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往届发布的榜单数据。
(三)2021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资格
申报2021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应分别达到260亿元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
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人民币的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矿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可以同时申报中国企业前1000家。
(四)凡申报合肥企业50强排序的企业,符合安徽企业100强、长三角企业100强入围标准的,市企联将推荐报送省企联。
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类型和条件,对照上述年度营业收入入围标准,自主申报。
(二)排序
主办单位按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集中进行数据汇总、分析,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以营业收入数额大小依次排定位序。
(三)发布
今年下半年,合肥市将召开2021合肥企业50强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1合肥企业50强暨制造业企业30强、服务业企业20强、建筑业企业20强、农业企业20强、行业领军企业10强榜单及合肥企业进入安徽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长三角企业100强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公开发布。
时间要求:
申报2021合肥企业50强、安徽企业100强的企业,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要求填好申报表、签字盖章,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或直接报至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电子版用电子邮件方式报至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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