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申报!2021年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入库申报条件和时间

2021/2/22

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入库申报是合肥市高新区第一批申报新项目,主要是指以高新区内行业领军企业为主体建设,整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教资源,成立独立法人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具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1才培养等功能的新型协同创新机构。申报表电子版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申报纸质版时间2021年3月19日前提交。对于合肥市高新区企业申报机会难得。今年新通知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及深入细节也可以咨询:187 5515 0022对政策免费学习

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支持产业。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网络空间安全、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运营主体。

以区内行业领军企业为主体,区内外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至少两个以上不同种类主体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

3.体制机制。

在高新区成立独立的法人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

4.研发团队。

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管理团队,成立三年内集聚研发人员不少于60人,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员工总数不低于150人(其中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不低于90%),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不低于80%。

5.科研条件。

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实验、检测、分析的软、硬件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各类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6.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0%,3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3年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指协同创新平台研发的新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

7.知识产权。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成立3年内,各类知识产权申请量累计不少于20项,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该标准为平台经过3年建设期后所应满足的基本标准,高新区与平台建设单位签署的一事一议协议约定的平台建设各项考核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基本标准。

对招商引资到高新区的平台项目,符合本工作方案要求的也可纳入协同创新平台,但相关政策与招商引资协议不得重复享受。

协同创新平台政策免费咨询:187 5515 0022


要求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申报材料分为:一、培育类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建设方案

3、其他附件材料

其他企业认为应提供的附件材料

二、建设类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建设类项目)

2、项目建设方案

3、其他附件材料

其他企业认为应提供的附件材料

 

合肥市高新区协同创新平台申报成功奖励补助高达1000万,涉及多项补助,对于高新区企业扶持发展力度很大,建议企业及时做好申报条件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