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支持静脉产业园发展项目申报补助及条件

2021/4/28

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服务业发展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申报补助:
《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一)实施细则第90条第二款支持静脉产业园发展。对入园年处理量达到4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的汽车拆解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园年处理废旧轮胎10万吨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
①报废汽车入园处理申报企业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许可的汽车回收拆解资质;
②注册地及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庐江)静脉产业园;
③入园汽车拆解企业年处理量达到4000辆(中型车、载重车按1.5辆计)以上(含4000辆);入园废旧轮胎处理企业年处理量达到10万吨以上。

申报材料:
①县(市)区 、开发区发改部门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附件1);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年处理报废汽车审核数量或年处理废旧轮胎数量,近 3年有无损害环境、逃税漏税等违法或失信行为;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③市级(含)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2020 年度报废汽车处理量证明材料(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盖章),或 2020年度处理废旧轮胎数量证明材料;
④支持静脉产业园发展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 2 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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