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合肥市高新区建筑质量奖政策多条款条件和时间

2021/3/12

建筑业企业注意啦!合肥高新区“建筑质量奖”政策条款。可以开始申报啦。建筑质量奖包括管理创新奖、战略协同奖、资质升级奖、争先创优奖,需要申报的积极准备材料。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20号。

合肥市高新区建筑质量奖政策多条款条件及材料:

项目一、管理创新奖

①对设计企业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2亿元(含)-5亿元、5亿元以上(含)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择优给予奖励;

②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以联合体、总承包等方式承接单项合同额5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择优给予奖励;

③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1亿元(含)以上的工程中推广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市级专家评审的,择优给予奖励(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企业承接高新区财政性投资项目不享受该条款)。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

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项目二、战略协同奖

对2020年新开工的合同造价分别达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以上且由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建筑业企业承建的项目,分别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高新区直属企业(建设单位)不予奖励。分期分批建设项目,仅奖励一次。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

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项目三、资质升级奖

①对2020年度新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企业、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企业、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②对2020年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具有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将总部迁入高新区,且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变更到高新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分别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4.统计报表;

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项目四、争先创优奖

对园区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黄山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以获得的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4.统计报表(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一套表101-1表;

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合肥市高新区建筑质量奖政策咨询:18755150022或添加微信。对政策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