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12
由合肥市经信委组织的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往年每年都会开展申报工作,但是从2020年开始它的名称有所改变,是合肥市品牌培育企业申报,但是具体申报的条件都差不多。考虑到很多企业不了解,我们重点介绍一下。
申请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条件如下: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给企业带来明显的质量提升和竞争优势。
3.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权益归属情况明确。
4.企业品牌影响力显著,主导产品已拥有省级以上驰(著)名商标或名牌等荣誉。
5.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近三年,企业开发5项以上新产品,其中1项以上省级新产品;申请5项以上专利,其中1项以上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6.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诚信度较高。企业已通过所需各类体系或产品认证,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企业近三年没有较大消费投诉、较大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特种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指标达标,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申请成功后区县会配套奖补,比如肥东20万;肥西10万;其他县区参照补助政策,类似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领域都可以申报,具体疑问咨询及代理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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