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补助丨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细分)

2021/3/11

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是有补助政策,除和省级有补助外,每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补助4万元、市级2万元、县级1万元。不仅是补助,申报成功的企业、合作社等,对于后期发展有优势。今天重点说说合肥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内容,政策解疑:187 5515 0022或加微信 ,细分要求:

申报需要符合五大条件:

条件一、 依法设立登记

1. 依法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证照齐全,并连续生产经营 2年以上。

2. 每年按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3. 近两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条件二、产业优势明显

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县级示范社。

种植类合作社:入社成员户数30户以上,统一经营服务粮 油类1000亩以上、果蔬类露地种植500亩以上,设施栽培200 亩以上、苗木花卉类500亩以上等。

养殖类合作社:入社成员户数30户以上,至少有1个以上 规模养殖基地(场)。年出栏生猪80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 头以上,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年出栏肉羊3000头以上,年 出栏肉鸡50万只以上,蛋鸡存栏5万只以上,水产养殖水面达 到500亩以上。

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农户数在30户以上,入股土地300 亩以上,成员户实行“保底收益+分红”收益模式。

服务类合作社:入社成员数在20人以上,植保、加工、运 输等服务类合作社年产值(或经营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植 保类合作社年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1万亩次以上。

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数20人以上,大中型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大型植保机械、插秧机、工厂化育秧机械等达20 台以上,年提供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

条件三、民主管理有序

1. 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 运转有效,各自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 有规范的成员管理、议事决策、生产管理、安全管理、 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制度,并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 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理事会、监 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条件四、办公设施齐全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农民合作社标牌,有必需的办公 设施,区域功能划分合理。

2. 合作社章程、组织机构设置示意图、发展规划以及合作 社规章制度健全并张贴上墙。

3. 成员名册、成员账户、会议记录、培训资料及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等管理规范,专柜存放。

条件五、 财务管理规范

1. 执行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规范准确,会计资料完整真实。 没有发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2. 设立成员账户,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交易量(额)、 财政资金形成资产量化份额和盈余返还记录准确清楚。

3. 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 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成员与合作社没有产品 或服务交易的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成员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条件六、服务成效明显

1. 坚持服务成员宗旨,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配备 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配套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和管理技术人员。

2. 集中采购配送生产资料和销售成员产品的合作社,其比 例须达到70%以上。

3. 结合生产经营要求,每年组织成员开展不少于2次生产 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4. 示范带动作用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高,成员户均增 收2000元以上;示范带动非成员户50户以上。

5. 生产型为主的合作社年经营收入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流通型为主的合作社年经营收入须达到200万元以上;服务型

主的合作社年经营收入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条件七、产品质量安全

广泛推行标准化,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服务)技术规范、 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制度。有完整的农产品生产 (服务)、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信息,并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 度0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