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及奖补好处

2021/2/26

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成功后由市政府向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颁发证书、奖牌,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那么,合肥市哪些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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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2、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或本市领先地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4、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发展型企业建设;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7、获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合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合肥市政府质量奖企业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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