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申报条件简述

2021/2/2

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申报后,合肥市对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上年度实际支付额(依据开据的发票和付款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那么,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申报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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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培育企业。
2.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够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一般要求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可适当放宽。
3.项目属于我市支持领域和方向,有一定技术成熟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须完成小试,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
4.项目须具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
5.项目须有明确的目标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
6.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7.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且项目总投入不得更改。项目申报一旦通过,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立项确定的市财政补助资金,按照项目申报与立项预算总数不变的要求,结合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点击可见:合肥市最新项目申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