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报材料时间及流程分析

2021/1/18

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如何申报呢?合肥市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4月份,成功申报合肥市光伏产品导向目录可以享受多项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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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

2.所申报产品应通过相关机构检测或认证,同时满足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规定的转化率和质量要求,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6%和16.8%;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8%、13%、12%、10%;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6%,不含变压器型的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8%(单相二级拓扑结构的光伏逆变器相关指标分别不低于94.5%和96.8%),微型逆变器相关指标分别不低于94.3%和95.5%。

3.光伏构件产品还须满足省地方标准《建筑用光伏构件》(DB34/T?2460--2015)或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合肥市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材料:

(1)《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包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完税证明、财务报告;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证书;

(4)申报产品相关检测或认证材料,包括能体现申报产品型号、性能、规格、技术参数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关键页。

 

合肥市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申报流程:
按照“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上报审批、资金拨付”的程序执行。《意见》政策兑现由市经信委、发改委分别牵头负责,其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政策条款和“支持‘光伏+’应用”中屋顶产权人补贴、建筑光伏一体化补贴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支持‘光伏+’应用”中除屋顶产权人补贴和建筑光伏一体化补贴外其它政策条款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一)组织申报
根据市政府要求,每年由牵头部门下发申报通知。由县(市)区、开发区相应部门对光伏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100%现场确认,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相应部门上报相关牵头部门。
(二)第三方机构评审
牵头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行业、技术、财务专家开展现场审核和材料复审等工作,出具核查报告或评审意见。
核查报告或评审意见为(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提交的相关票据、文件材料是否完备;
(3)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合规;
(4)现场核查结论或意见等相关情况说明;
(5)其它必要的说明。
(三)开展联合审核
牵头部门综合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评审结论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牵头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联合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
(四)方案公示
资金安排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政策条款、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
(五)资金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牵头部门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下达资金拨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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