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7
2021年合肥市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好处有哪些?有多少补助?申报认定条件、流程是怎样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以下将为您详细汇总整理,需要申报的相关企业单位请直接咨询以下专人指导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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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好处奖补
1.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00万元两档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按照100万元/项、60万元/项两档予以支持。定向委托类项目,按照500—1000万元/项给予支持。
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3.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20%给予资助。
合肥市省科技重大专项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和推荐
项目申请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上报。合肥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外公示后,最终按指标数推荐给省科技厅。
二、报送时间及流程
1.申请单位在线申报后,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一式一份,签章后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需行文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版2份,资配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按本通知下文的领域分类报送),逾期视为放弃。
3. 申报项目通过省厅评审并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重新在线打印纸质材料(带水印)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合肥市省科技重大专项认定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4.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应由我省企业牵头与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并签订合作研开发协议。该专项旨在将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新产品、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工程化开发、熟化后,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牵头,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须在上述地区得到转化、产业化或示范推广。
6.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7.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8. 企业符合多个类别或专项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企业承担有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扶贫项目除外)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9. 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归口管理单位应主动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开展信用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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