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江淮硅谷项目申报条件

2020/11/16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高新区“江淮硅谷”创新创业团队设立领域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求

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经营运行状况良好,2019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2、创新团队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申报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或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属基础理论性、事业性的科研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3、创新团队组建要求

(一)创新团队由申报单位主导组建,一般由1名带头人和5名核心成员组成,其中带头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承担主要任务的人员,且本单位人员必须占一半以上。

(二)申报单位于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要求团队带头人为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于2017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可直接申报。

(三)团队申报时应组建完成,并在项目、产品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其中申报项目启动时间应不超过一年),能在管理期内完成产业化并实现销售收入。

(四)团队负责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工作基础,具备较强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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