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5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保主体、增主体、强主体”行动的意见》(合政秘〔2022〕20号),现就落实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推荐到企业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各类社会机构和个人
二、补助标准
按照推荐到企业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申请流程
社会机构或个人向区人事劳动局申请,区人事劳动局通过电话回访企业,审核后按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拨付。
申报材料:
①社会机构提供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附件1、附件2)
③推荐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3)
⑤推荐就业人员确认书(附件4)
将材料①-⑤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材料①-⑤盖章扫描件、材料②④word版本报送至合肥高新区管委会1221办公室。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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