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平安企业” 工作申请时间和标准条件

2020/12/7

合肥市“平安企业” 工作申请时间于12月18日前提交,推荐范围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

合肥市“平安企业” 创建标准条件:

(一)领导机制健全。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综治组织制度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综治工作制度完善;矛盾排查组织、治保组织、调解组织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明确经费投入;有专(兼)职综治工作人员。

(三)企业治安状况良好。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到位,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四落实”;企业内部物防、技防设施完备、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防控有成效;内部保安巡逻队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运转正常。近三年来,企业内部及所属生活区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问题。

(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依法经营,讲诚信,守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落实。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五)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维稳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建立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信息预警机制,近三年来,未发生职工越级上访、群体突发性事件。

(六)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到位。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做好复工复产,落实员工防疫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七)企业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宣传形式新颖多样,内容丰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积极按照“平安企业”创建相关标准,完善自身运营机制建设。

合肥市“平安企业” 工作申请时间有限,以上为申青标准条件,请各企业及时做好准别,不清楚咨询0551-65300518 或直接拨打187 5515 0022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