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6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如何认定?成功申报有多少认定奖补资金?想要了解这些信息的,跟随卧涛科技小编来一起看看这篇文章,文章中包含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各市奖补)、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和2021年认定截止时间,那么如果您对于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还是有疑问,不妨直接拨打电话与小编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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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各地市奖补大全)
1、合肥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对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3、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4、马鞍山市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省级未给予奖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宣城市企业技术中心: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技术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6、芜湖市企业技术中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7、池州市企业技术中心: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优先推荐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8、安庆市企业技术中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9、阜阳市: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阜阳市将给予每家50万元的奖励,同时以此为抓手搭建产学研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
10、宿州市: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区、园区财政按市奖励资金的30%予以配套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1、铜陵市:
凡经信系统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国家、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2、淮南市: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优秀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13、黄山市: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14、蚌埠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含省政策支持)。
15、六安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16、淮北市:
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1、企业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书面申请和编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各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工作通知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和省直管县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据初评结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评合格且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或现场核实,并对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有关诚信、涉税、通关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
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及核实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6、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对确认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发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颁发证书。
7、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四、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
(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
(3)对外合作项目;
(4)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
(5)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
(6)拥有专利及受理专利申请;
(7)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
(8)省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
(9)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安徽省名牌;
(10)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五、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截止日期
2021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截止4月30日,所以,想要申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朋友们要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工作了。
上述就是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具体细则内容了,想要成功申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朋友们,欢迎随时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合作。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同号),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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