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安徽省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的产业园选取特定的区域范围,由所在地政府(地市级)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允许多区联报(一园两区或三区,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区),总规划面积原则上小于60平方公里。关于安徽省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的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如下:
安徽省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代理:15855157003(可微信)
安徽省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条件:
(一)选址合理、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明确,基础及配套设施良好,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二)承接产业转移具备一定基础与规模,至少已经形成1个以上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对本地产业集聚发展具有一定带动作用。
(三)具备加工贸易发展潜力,对本地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作用和贡献持续增强,创新引领能力持续提升。
(四)与东部地区结对共建产业园,加强产业对接、人才交流等合作。支持探索与欧美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地区)合作共建,积极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转移。
(五)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已经或拟在土地、资金、税收、产业基金等领域出台针对性优惠政策。
安徽省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程序:
产业园的培育认定按照“地方上报、集中审核、商务部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产业园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初核,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家。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21日前报送商务部外贸司(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二)商务部组织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进行实地复核。
(三)商务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相关条件,择优确定产业园名单,并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商务部认定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安徽省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申报代理:0551-65310892 QQ:28851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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