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和时间规范!

2021/5/20

2021年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刚刚开始申报,今年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条件要求都有更新,需要准备哪些等材料内容,安徽省企业申报规范如下,深入细节也可以咨询1875515 0022

 

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时间、条件和程序规范:

       时间:2021年6月11号前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各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五)请各市经信局于,将推荐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以此类推),以EMS邮寄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信息化发展处),项目材料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各市经信局上报材料包括《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详见附件2、3、4、5)和各市出具的推荐意见函。

在申报中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主要是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市经信局负责推荐,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3个。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