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2021/2/26

安徽省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重点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牵头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的运营者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安徽省有哪些单位或组织可以申报呢?来看看申报的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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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原则上须具备省级众创空间资格,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8个月(即注册成立日期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正常报送火炬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1. 具有模式新颖、效果显着、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特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突出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 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拥有不低于 500 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 30 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 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4. 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 20 家。
5. 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 10 家,或每年有不低于 5 家获得融资。
6. 每年有不少于 3 个典型孵化案例。
7. 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 3 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 3 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8. 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10 场次。
9. 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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