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申请条件和材料

2021/5/31

2021年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申请条件和材料说明如下,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是指什么呢?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有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联系以下该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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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申请条件

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可按直属或属地关系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不得重复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二)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三)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申请材料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二)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科技成果登记表》格式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

 

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申请流程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当及时登录国家科技成果数据库,并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站或者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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