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12
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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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科技函〔2013〕346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根据《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09〕181号)要求,我委与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合肥市推荐名额为4家,芜湖、蚌埠市推荐名额分别为3家,其它各市推荐名额分别为2家,直管县推荐名额分别为1家。 二、申报材料 1. 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 2. 企业近三年来开展产学研联合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3. 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4. 企业列入省级以上计划项目文件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对申报企业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第五批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4月29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稿报省经信委科技处和省教育厅科研处各1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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