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4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时间截止于2021年4月30日。想要申报的安徽林业企业需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哦。本次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条件是什么呢?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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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对已获得第七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省级龙头企业可申请复审(以下简称“复审企业”),其他涉林企业符合《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监管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应按照程序进行申报(以下简称“新申报企业”)。申报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辐射带动能力强,在促进乡村振兴、社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成效显着的企业,或具有发明、技术或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一)复审企业需提交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1)。
(二)新申报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
1.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
2.申报企业简介(含生产、经营和带动发展情况)
3.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信证明材料;
(3)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度审计报告(需加盖骑缝章、并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
(4)企业5年内获得的相关成果或奖励、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成果证书,知名品牌、注册商标、食品、药品合格证,高技术产品,原产地保护、绿色(有机、森林)食品等认证证书等;
(5)木竹和经济林种植与培育类、林木种苗和花卉培育类、林下种植类企业需提供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林业种植基地相关证明。
(6)其他能证明企业规模、效益、质量和带动就业增收等方面的材料。企业与所带动农户签订的合同、村委会证明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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