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始申报

2017/2/28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主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运行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 
(二)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省经信委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个中心,经申报材料文审、现场考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加强调研摸底,做好组织申报和培育储备工作。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委,电子版发送至2665378086@qq.com邮箱。
(三)2015年我委认定的安徽省行业技术中心已运行两年,请有关市经信委指导各行业技术中心载体单位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的工作,并根据自愿原则,对照《办法》要求,整合资源,完善组织运行机制,符合条件,经认定可转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2、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3、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或企业股东信息表(包括牵头单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编制要求)

 

         一、牵头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是否独立法人),资产及经济效益,行业地位,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建设,研发项目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研究发展重点领域。对行业起到的引领带动作用,包括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开展研发活动及举措。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如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明确中心近1-2年年度建设目标,并附较为详细的时间任务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三、发展规划
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包括行业重点领域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主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运行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请。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 
(二)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省经信委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个中心,经申报材料文审、现场考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加强调研摸底,做好组织申报和培育储备工作。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委,电子版发送至2665378086@qq.com邮箱。
(三)2015年我委认定的安徽省行业技术中心已运行两年,请有关市经信委指导各行业技术中心载体单位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的工作,并根据自愿原则,对照《办法》要求,整合资源,完善组织运行机制,符合条件,经认定可转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2、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3、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或企业股东信息表(包括牵头单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编制要求)

 

         一、牵头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是否独立法人),资产及经济效益,行业地位,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建设,研发项目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研究发展重点领域。对行业起到的引领带动作用,包括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开展研发活动及举措。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如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明确中心近1-2年年度建设目标,并附较为详细的时间任务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三、发展规划
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包括行业重点领域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进程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