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如何申报?条件及材料有哪些?

2020/12/16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是指以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企业为主集聚发展,集约程度较高、产业规模较大、从业人员较多、服务体系较全,且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序的园区、专业楼宇等。安徽省企业如何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呢?申报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条件:
(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已出台的电子商务政策规定,符合属地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属地产业发展功能布局,拥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并已正式投入运营1年以上。
(2)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建筑面积应大于1万平方米,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原则上不少于30家。
(3)园区电子商务年交易总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电子商务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单个企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少于2家。
(4)战略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企业孵化、市场开拓、宣传推广、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功能完善,软、硬件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5)所在地政府已建立电子商务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出台了对基地(园区)的促进扶持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
(6)园区内电子商务发展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及产业集聚优势,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融合、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创新,以及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起到明显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能有力带动当地就业和创业。
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材料:
(1)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请表;
(2)园区入驻电子商务企业情况汇总表;
(3)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情况介绍;
(4)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免费咨询热线:15855157003(微信同步)  QQ咨询:288516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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