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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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部分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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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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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联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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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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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智泓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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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沪屏蔽泵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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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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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永锋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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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丽红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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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康明斯动力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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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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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天水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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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云海镁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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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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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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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神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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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听见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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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移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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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凯泉电机电泵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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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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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博微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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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钢罗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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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科拜耳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23 |
安徽尚德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24 |
合肥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25 |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26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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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神雕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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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虹达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29 |
合肥力翔电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
30 |
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1 |
安徽宏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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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汉邦希瑞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3 |
圣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4 |
安徽力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5 |
思朗食品(淮北)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6 |
安徽金岩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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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新兴皇苑制衣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38 |
安徽美信铝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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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蜀中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40 |
安徽正熹标王新能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41 |
新诚达时装(安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42 |
安徽中嘉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43 |
亳州建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44 |
安徽张士奎食品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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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运粮油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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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财富汽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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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金冠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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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志制动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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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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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申请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比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技术创新基础条件,以及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申请流程
(一)企业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书面申请和编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各市或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工作通知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联合行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并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材料一式1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和省直管县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依据初评结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评合格且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审或现场核实,并对申报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有关诚信、涉税、通关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合肥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专家评审意见及核实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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