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和动态管理各项要求条件

2020/9/25

 

安徽省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和动态管理中分为新申报城市要求和已获评城市要求。对于本次2020年安徽省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和动态管理流程要求及后续工作均由要求安排。下面具体讲解申报条件要求:0551-65300518


申报要求

(一)新申报城市要求。请有意愿申报的城市结合产业发展情况,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系统梳理和总结近年来扩大升级信息消费的工作进展、成效及下一步计划,在综合型或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类别中选择其一,按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表、申报书模板(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网站下载)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已获评城市要求。请已获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合肥市)经信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23号),总结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进展、成效及下一步计划,按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报告模板要求提交材料(见附件1、2)。
报送流程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新申报城市申报材料由所在市经信局于10月20日前报送,合肥市经信局于11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已获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各申报城市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

安徽省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

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1:2020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一、示范城市建设进展情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活动等

(二)信息基础设施情况、重点任务进展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三)信息消费发展总体情况(产业生态、产业规模、新技术应用、新业态新模式等)

(四)示范城市建设项目或工程进展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五)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拟出台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二)拟开展活动(包括培训、大赛、论坛等)

(三)工作计划进度及任务分解

 

附件2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指标数据

序 号

指  标

单  位

2018年底

2019年底

2020年前三季度

1

人均可支配收入

 

 

 

2*

人均快递业务量

 

 

 

3

平均每户每月上网流量(DOU)

M

 

 

 

4*

人均基础电信业收入

 

 

 

5*

人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

 

 

 

6*

人均电子信息制造业收入

 

 

 

7*

政务数据上云比例

%

 

 

 

8

100M及以上宽带接入用户占比

%

 

 

 

9

行政村通光纤覆盖水平

%

 

 

 

10

移动宽带覆盖水平

%

 

 

 

注: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以上指标必填,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指标可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