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申报条件及材料说明 附评价指标

2020/10/20

申报条件:
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一周年以上,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活动的以下机构:
1.科技部门已认定(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
2.其他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服务、政策咨询服务、评估评价服务、技术交易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的机构。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申报材料:
1.机构的法人证书复印件;
2.科技创新服务相关附件,包括技术诊断项目清单、需求挖掘项目清单和人才推介人员名单;
3.政策咨询服务相关附件,包括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项目清单(含项目申报、各类资质认定等),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培训服务清单,开展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服务清单,开展政产学研用金对接活动清单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4.评估评价服务相关附件,包括技术评估项目清单、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清单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技术交易服务相关附件,包括促成供需双方合作项目清单及合同等证明材料,技术投融资服务项目清单及合同等证明材料;
6.综合服务业绩相关附件,包括服务企业名单及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上年度机构财政报表,机构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标准、资质认定和奖励等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够说明机构服务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科技中介服务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得分

创新服务

为企业诊断技术问题数

10

 

为企业挖掘创新需求数

5

 

向企业推介科技人才人次

5

 

政策服务

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项目数

5

 

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培训服务人次

5

 

提供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服务数

5

 

开展政产学研用金对接活动场次

5

 

评估服务

技术评估项目数

5

 

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数

5

 

交易服务

促成供需双方合作项目数

15

 

促成技术合作交易成交额

15

 

技术投融资服务项目数和金额

5

 

综合业绩

服务企业数

5

 

科技服务收入

5

 

行业影响

5

 

加分事项

年度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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