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申报时间及条件政策汇总

2020/9/16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提出反馈意见,关于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有什么必要性和意义?关于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申报条件有哪些?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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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申报时间

根据《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要求,芜湖联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超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已完成《智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现请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反馈芜湖联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必要性: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之一。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强化综合管理,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重要手段。但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标准体系仍然十分欠缺,目前只有网格员巡查采集的相关标准,在整体系统建设方面缺乏相关可参照的制度规范。对于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而言,亟需相关标准的指导。

意义:

网格化综合管理,是精细化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形式,全国多地市均有所开展,但各类标准体系仍然是空白。建立并不断完善网格化综合管理的各类标准,既是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迫切需求,也是符合精细化管理趋势的必然。

《智慧城市 网格化综合管理 系统技术规范》是开展网格化综合管理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实际工作的重要参照依据,是切实执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具体操作指南。通过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标准的界定,明确了网格化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模式、运行保障与建设内容等,进一步规范了网格化综合管理的建设与运行,能够起到很好地指导作用。

随着各地网格化管理建设的深入,其涉及的部门也不断扩大,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社区管理、城市管理、市场主体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管理等,并必将逐步打破了部门、行业的壁垒,形成了融合、统一的综合管理局面。因此,该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实践基础、符合发展趋势的产物,对于网格化综合管理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申报条件内容

系统建设模式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模式、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网格化综合管理应将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做为必须纳入的事项,对应的行业网格化系统必须实现融合;其他行业网格化系统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性进行融合。

建设目标

系统以计算机硬件与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以信息化标准和安全体系为保障,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地理空间数据和业务数据为支撑,实现“一张底图分网格,一个平台纳事项,一个体系促运行,一套机制保长效”的建设目标。

建设原则

1.1.1 资源共享原则

系统建设应实现资源共享,要作为资源共享的出口,利用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为各数据使用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1.1.2 节约成本原则

系统建设应考虑经济性,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数据、人员队伍等资源,节约建设成本。

1.1.3 可拓展性原则

由于网格化管理涉及的行业多样化,各级政府部门已经或者即将建设行业网格化系统,为了整合资源、节约成本,特提出多行业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融合的建设模式,即网格化综合管理模式。对于已经建成的多个行业网格化平台,可以通过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人员队伍整合等多种方式实现融合,具体融合举措表现在以下方面:

a) 融合信息系统

实现城管平台、社管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融合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各个渠道、系统的案件进行统一受理、立案,并根据案件类别分派至各个行业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处置,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负责考核与监管;二是以原有的某个行业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与其他行业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与案件办理流程的融合。

b) 融合基础数据

将各行业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整合,建设包括地理信息空间数据、人、地、物、事、组织等业务数据的大数据中心,并通过社区网格员对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各建设单位需按照网格划分规则,划分一套统一的基础网格;各行业网格的划分,原则上参照行业网格自身的划分标准,但需要考虑与基础网格划分之间的关系。

c) 融合网格队伍

整合网格员队伍,实现统一管理、力量下沉。整合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一格多员,即一个网格配置多名不同行业的网格员,在同一个网格内各自采集上报案件;二是一员多格,即一个网格员可以上报多个行业网格的案件,实现块状采集。应以一员多格为最终的实现目标。

d) 融合工作流程

总体围绕“信息采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评价”的七步闭环工作法,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择机实现案件办理的“社区(网格)微循坏、街道小循环、区县中循环、市级大循环”。

e) 融合运行机制

建立统一的监督、协调、处置、考核机制,强调重奖重罚原则,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该标准适用于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对网格化综合管理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建议将其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批准发布,以成为有实践保障、可推广、可复制的网格化综合管理的引导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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